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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“放管服”新政,自家车牌可互换,6月1日起执行
时间 : 2019-05-24 11:50:39来源 作者:大河报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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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公安部通报推出了
10项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新措施
其中包括
5类业务“异地通办”
5项服务“便捷快办”
并计划将于6月1日起推行
在这些新措施中
最令人激动的就是
↓↓
原来的车牌号太喜欢
想要换到自己的另一辆车上
比如这种
这个愿望可以实现了!
来,一起看看相关业务怎么办
一车主不同车牌互换
1
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,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,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。
什么是同种类号牌?
就像这样
↓↓
适用范围
1
同一机动车所有人(个人或者单位)
2
同一登记地
3
同一号牌种类
4
非营运机动车
对于已办理互换的,一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。
办理互换号牌所需材料
1
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
2
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
3
登记证书
保留原号牌延期至两年
2
原机动车转移、注销或者迁出后,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,满足群众用号需求,为大家提供足够的缓冲、准备时间。
2019年6月1日前,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、但不足两年的,也适用该措施。
需要使用原号牌号码的:
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;
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。
更多重要新措施
1
全国 “一证通考”
凭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,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。
2
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
考取小型汽车驾照,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,居住地发生变更的,可以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。
3
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
考取大中型客货车驾照,凭身份证在省(区)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,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。
4
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
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,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、提取纸质档案。此次新增105个城市推行。